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厂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5-08-05 15:30

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厂区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川投资备【2309-511922-04-01-205246】FGQB-0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南江保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巴中市南江保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幸福村

    2.2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对应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为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1.4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同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6日2025年08月12日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幢F3单元3楼2号(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或通过346623334@qq.com邮箱远程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827-5555872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6日10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5.2开标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幢F3单元3楼2号,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政企采购网(https://www.sczqcgw.com/)、中国采招网https://www.bidcenter.com.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人:巴中市南江保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樵河桥中农联农产品集散中心17栋4层1号

  邮    编:636600

  传    真:  /  

  联 人:贺女士

  电    话:0827-866666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幢F3单元3楼2号

  邮    编:636000

  传    真:  /  

  联 人:李先生

  电    话:0827-5555872

 

 2025  08  0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